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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高中时候的舍友,因为关系很好所以到现在大家都外出工作了还有联系,舍友她在工作的时候认识的朋友最近被他的合伙人给起诉了,现在还要赔钱但是个人合伙损害赔偿判定是怎样的?
人身权利是每个人最重要的权利之一,包括健康权、自由权等,这些权利都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人都不能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侵权行为属于一种对他人造成损失的违法行为,而人身侵权就是对他人身体造成一定伤害的一种侵权行为,我国对于人身侵权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对于造成人身侵权的行为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受害人进行赔偿,也要及时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民事赔偿法院会根据个人的实际损失来判断金额。 依据:《侵权责任法》第十九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第二十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这种情况呢,一般来说不构成损害他人名誉,但是如果涉及人数众多,可能构成传播淫秽物品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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