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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属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对象吗?

131****5138 山东-青岛 其他咨询 2020.04.11 18:33:04 475人阅读

请问服务属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对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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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具体是什么服务?您可以来电详谈

2020-04-11 18:38: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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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服务内容确定,加微详询,同手机

2020-04-12 06:11:04 回复

1、属于的,集成电路也是属于知识产权保护的范围内,对于集成电路的布图设计目前属于中国的专利范畴,对产品的形状和构造等都涉及到了专利的申请发明,对于创新都是可以申请发明专利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在中国的知识产权领域目前属于专利范畴。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第一条规定,为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1.经过公证证明的事项具有法定的证据效力、强制执行效力和法律行为成立要件效力,公证工作在服务知识产权保护,促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中大有可为。
2.公证机构可以在知识产权创造设立、运用流转、权利救济、纠纷解决、域外保护等环节提供公证服务,实现对知识产权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保护。
3.如公证机构可以接受委托或依据当事人申请,对市场(含电子商务)中侵犯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进行公证购买并办理保全证据公证,对经营者在KTV、影院等经营场所未经许可播放音乐、影视等作品办理保全证据公证,对展会现场展出商品涉嫌侵犯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办理保全证据公证,对侵犯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的商品集中销毁行为办理保全证据公证。
4.鉴于公证在服务知识产权保护中的重要地位和积极作用,2017年6月,司法部、工商总局、国家版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印发《关于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加强公证服务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通知》,对于充分发挥公证服务知识产权保护的职能作用起到了积极的保障和助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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