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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天津,人防工程的地下车位,还没有验收合格,小区还没交房,可不可以开发商转发使用权,违法不?

186****5500 天津-河北区 房屋买卖咨询 2020.04.09 17:06:44 5452人阅读

我在天津,人防工程的地下车位,还没有验收合格,小区还没交房,可不可以开发商转发使用权,违法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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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地下车库没修不能收房,地下车位没搞好,开发商不能交房
解析:
人防工程未组织验收不得交付使用。人防工程即人民防空工程,是指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以下简称防空地下室)。
法律依据:
《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
监督站对不按技术标准和有关文件要求进行设计、施工和监理的单位应按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条款进行处罚。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
(二)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
(三)对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的。

2023-01-01 19:18: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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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地下车库的建筑面积已作为公摊面积予以分摊,则在购房者购买商品房时,其购买的商品房的建筑面积中已包含该地下车库的面积(指分摊面积)。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既已转让地下车库的面积,该地下车库的产权应当属于全体购房者共有。反之,如果地下车库的建筑面积未作为公摊面积,则该地下车库的产权通常应归属于开发商。因此,你首先要明确,开发商是否合法拥有人防工程。
2.人防工程是没有产权证的,不属于商品房,不能买卖。
3.但人防工程可以出租。因此你跟开发商签订的所谓买卖合同,其实是一个长期租赁合同,按照《合同法》,租赁期间不能超过20年。
4.我的建议,你可以买,现在小区车位这么紧张,如果你能买到有产权的正规车位最好,买不到的话,买人防工程也是可以当车位的。也受法律保护。只是将来你想卖掉比较麻烦。

2020-10-01 07:14: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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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物业费的收取时间是正式交房之日,当开发商合法交房之日才是,如果你们的购房合同规定的时间开发商没交房就要向其求偿违约金。至于说竣工验收之日算物业费是不对的,竣工只能说开发商工程合格,但是所有权还是在开发商手里,物业费还是开发商交的,当通过交房这个手续把房子的所有权从开发商转移到业主手里,这是业主才开始交物业费的。依据就是房子的所有权的转移问题,所有权在开发商那里就要开发商交。
根据合同法,你的物业费是从你所签的购房合同中的物业费起征时间记费的。如没有该项条款,是在你实际交房使用之日开始计收。按照正常的程序是先签订购房合同,包括与开发商或者物业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合同》,随后交付房款,收房,入住。通常情况下物业管理费的收取是从办理入住的时间算起的。我们日常听说的物管费主要是为共用部位及公共服务的收费,保安、清洁、绿化、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的维修等,都是为整个社区服务的,成本已经发生了,只要业主办理了入住手续,无论住不住在那里,业主都需从办理入住时间起,开始交付物业管理费。因此具体的情况还要看何时办理入住。但因您的“特殊原因”,具体就要看您与开发商是如何约定的或在合同中关于交纳时间的相关约定。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物业费的收取时间是正式交房之日,当开发商合法交房之日才是,如果你们的购房合同规定的时间开发商没交房就要向其求偿违约金。至于说竣工验收之日算物业费是不对的,竣工只能说开发商工程合格,但是所有权还是在开发商手里,物业费还是开发商交的,当通过交房这个手续把房子的所有权从开发商转移到业主手里,这是业主才开始交物业费的。依据就是房子的所有权的转移问题,所有权在开发商那里就要开发商交。
根据合同法,你的物业费是从你所签的购房合同中的物业费起征时间记费的。如没有该项条款,是在你实际交房使用之日开始计收。按照正常的程序是先签订购房合同,包括与开发商或者物业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合同》,随后交付房款,收房,入住。通常情况下物业管理费的收取是从办理入住的时间算起的。我们日常听说的物管费主要是为共用部位及公共服务的收费,保安、清洁、绿化、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的维修等,都是为整个社区服务的,成本已经发生了,只要业主办理了入住手续,无论住不住在那里,业主都需从办理入住时间起,开始交付物业管理费。因此具体的情况还要看何时办理入住。但因您的“特殊原因”,具体就要看您与开发商是如何约定的或在合同中关于交纳时间的相关约定。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物业费的收取时间是正式交房之日,当开发商合法交房之日才是,如果你们的购房合同规定的时间开发商没交房就要向其求偿违约金。至于说竣工验收之日算物业费是不对的,竣工只能说开发商工程合格,但是所有权还是在开发商手里,物业费还是开发商交的,当通过交房这个手续把房子的所有权从开发商转移到业主手里,这是业主才开始交物业费的。依据就是房子的所有权的转移问题,所有权在开发商那里就要开发商交。
根据合同法,你的物业费是从你所签的购房合同中的物业费起征时间记费的。如没有该项条款,是在你实际交房使用之日开始计收。按照正常的程序是先签订购房合同,包括与开发商或者物业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合同》,随后交付房款,收房,入住。通常情况下物业管理费的收取是从办理入住的时间算起的。我们日常听说的物管费主要是为共用部位及公共服务的收费,保安、清洁、绿化、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的维修等,都是为整个社区服务的,成本已经发生了,只要业主办理了入住手续,无论住不住在那里,业主都需从办理入住时间起,开始交付物业管理费。因此具体的情况还要看何时办理入住。但因您的“特殊原因”,具体就要看您与开发商是如何约定的或在合同中关于交纳时间的相关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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