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应该让幼儿园怎么赔付医疗结束出院后进行伤残鉴定,根据伤残等级和相关费用计算出索赔额,与校方协商赔偿,协商不成时可向法院起诉。具体的赔偿项目和计算方法等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规定: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第十八条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一)通过招聘启事、律师事务所简介、领导人题写名称或其他方式,对律师或律师事务所进行不符合实际的宣传; (二)在律师名片上印有律师经历、专业技术职务或其他头衔的; (三)借助行政机关或行业管理部门的权力,或通过与某机关、部门联合设立某种形式的机构而对某地区、某部门、某行业或某一种类的法律事务进行垄断的; (四)故意诋毁其他律师或律师事务所声誉,争揽业务的; (五)无正当理由,以在规定收费标准以下收费为条件吸引客户的; (六)采用给予客户或介绍人提取“案件介绍费”或其它好处的方式承揽业务的; (七)故意在当事人与其代理律师之间制造纠纷的; (八)利用律师兼有的其他身份影响所承办业务正常处理和审理的。以上都是律师不正当竞争行为主要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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