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青海法律咨询 > 海北法律咨询 > 海北合伙联营法律咨询 > 弟弟投资赚钱了,合伙企业中个人投资者的所得财务税收有何规定

弟弟投资赚钱了,合伙企业中个人投资者的所得财务税收有何规定

严** 青海-海北 合伙联营咨询 2020.04.07 09:45:20 451人阅读

三个月以前我弟弟作为合伙人,他所在的公司成功的上市了,后来他依靠赚到的钱进行了投资,现在他已经拿到了巨大的红利,想了解下合伙企业中个人投资者的所得税务税收有何规定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海北律师 公司经营律师 海北公司经营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第一条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2020-04-07 09:46:20 回复


一、纳税额确定:合伙企业的投资者按照合伙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分配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投资者的应纳税所得额。
二、税率: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5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申报机关:投资者应向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投资者从合伙企业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由合伙企业向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投资者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并将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抄送投资者。


一、纳税额确定:合伙企业的投资者按照合伙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分配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投资者的应纳税所得额。
二、税率: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5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申报机关:投资者应向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投资者从合伙企业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由合伙企业向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投资者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并将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抄送投资者。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投资者的生产、经 营所得,指企业本纳税年度的收入减除成本、费用、损失以后的
余额。
上述收入指企业从事生产、经营和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取 得的各项收入,包括货物销售收入、营运收入、劳务服务收入、工
程价款收入、财产出租和转让收入、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营 业外收入。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人,按照下列原则确定应纳税 所得额:以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协议
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但是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 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合伙协议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以 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协商决定的分
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合伙人协商不成的,以合伙企业的生产、 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无法确定合伙人出资比例的,以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
所得,按照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

合伙人中既有自然人,又有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应当依法就其 所得分别缴纳所得税,即自然人应当比照个体工商户缴纳个人所得
税,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
例1:公民杜某登记成立了一家个人独资企业,本纳税年度取 得利润30万元,其应纳税所得额即为30万元,其本纳税年度应纳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公司经营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