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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个人合伙中垫资的性质认定了之后,会产生利息吗

黄* 西藏-阿里 合伙联营咨询 2020.04.04 12:36:14 1346人阅读

您好,我叔叔前段时间在公司工作的时候,我叔叔他们公司因为拖欠了工程款,需要下面的包工头自己先电子,公司个人合伙中垫资的性质认定了之后,会产生利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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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约定按约定。没约定在还款期限内一般不计算利息。超过还款期限后,可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

2020-04-04 12:40: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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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资不属于工程欠款,属于发包人向承包人的借款。工程欠款在未达支付时间时不产生利息,但垫资在借款期间内如果约定了利息标准,可以产生利息

2020-04-04 12:37: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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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垫资施工承包是指建设工程的发包方不用预付和按工程进度给付施工承包商工程款,而是作为施工承包商的建筑企业预先垫付一定数额的工程款,带资施工到约定部分,再由发包方进行偿付。一般可以认为工程垫资有这样三个特征:

一,垫资在建设施工合同里有着明确的约定

二,所垫资金必须用于施工合同项下的工程建设

三,垫付的范畴是本应由发包人支付的工程款。
最高院关于建设工程的《施工合同纠纷解释》第六条规定:“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可见,从司法实践来看,保护垫资者的利益,垫资约定有效是司法领域的一个观念转变。垫资的资金,本质上来讲是工程款的一部分,应由发包方支付给承包方以供支付材料、设备、人工等费用,但发包方通过约定不支付,转而由承包方自筹资金垫付周转。

2020-10-01 06:06: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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