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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没有提前30天通知员工裁员的情况下,需要赔偿多一个月的代通知金给员工吗?

158****0872 广东-深圳 劳动争议咨询 2020.04.02 17:03:17 1463人阅读

公司没有提前30天通知员工裁员的情况下,需要赔偿多一个月的代通知金给员工吗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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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广东-广州 咨询解答:2882条

不是任何情况都满足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2020-04-02 17:12:5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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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如果公司裁员程序合法的,不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不需要再多给一个月工资。但是合法裁员的,必须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如若没有,则不属于合法裁员,属于违法解除,应当支付赔偿金。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2020-11-23 17:21:56 回复
地区:广东-深圳 咨询解答:21712条

你好,这个是因为什么事情

2020-04-02 17:15:2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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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88649947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广东-深圳 咨询解答:10997条

具体什么情况??

2020-04-02 17:05:55 回复
地区:福建-厦门 咨询解答:93185条

具体电话沟通

2020-04-02 17:05:27 回复
地区:广东-深圳 咨询解答:41891条

你好,可以为你维权的,要求经济补偿

2020-04-02 17:29:14 回复
地区:广东-深圳 咨询解答:1038条

违法解雇不存在赔偿一个月代通知金的问题

2020-04-02 18:29:33 回复
地区:广东-深圳 咨询解答:4102条

你这边工作了多长时间?

2020-04-02 17:35:06 回复
地区:广东-深圳 咨询解答:3791条

是的,有签劳动合同吗?有购买社保吗?稍后本团队文顾问联系您了解具体情况,给您指导。

2020-04-02 17:25:02 回复
地区:广东-深圳 咨询解答:2063条

您好,深圳是不支持代通知金的。

2020-04-02 17:23:20 回复
地区:广东-广州 咨询解答:16192条

您好,可以尝试着将问题描述清楚,这样有利于我们律师进行分析解答

2020-04-02 17:17:40 回复
地区:广东-深圳 咨询解答:1850条

你好,请问你在该公司工作有多久了?

2020-04-02 17:08:21 回复
地区:广东-深圳 咨询解答:4619条

你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020-04-02 17:05:5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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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应当支付代通知金
2.考核的基础是考核制度,考核的对象是劳动者。你们公司有没有证据证明其制定有考核制度及该制度合法、有效,能否提供对你进行过考核的证据。
  
首先,考核制度属于单位规章制度,其内容、程序要合法,且向全体员工公示后才具有合法性;
其次,要有考核证据,考核结论也要符合该制度的规定;
最后,考核的结果需向被考核的员工公示,听取被考核员工的陈述、申辩并经劳动者签字确认。
  如果做不到以上三点,所谓的“考核”只不过是用人单位一方说了算的,劳动者时时、处处都是被动的,这对劳动者是极不公平的。单位想怎么扣钱就怎么考核,也可以不考核而直接扣发劳动者部分或全部考核工资,这样的“考核”及“考核制度”不符合民法之公平原则,应属无效,用人单位应全额发放劳动者考核工资。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用人单位只可以在三种情况下扣减劳动者工资:

一、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社保、公积金个人负担部分;

二、给单位造成的损失赔偿部分;

三、生效法律文书、人民判决书确认的劳动者应该承担的抚养费、孩子的赡养费。也就是说,满足上述情形之一的属法定可以“扣工资”,除此之外均不可以扣减。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明确规定:“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就本案而言,被告并未举证证明本案争议的绩效考核工资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工资”范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绩效工资显然属于工资(或劳动报酬)的组成部分。“克扣”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即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报酬)。根据该条款规定,公司应当对其减少劳动者劳动报酬承担举证责任,若不能举证,公司的行为就属于克扣工资,依法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您好,针对您的公司在什么情况下裁员 才有代通知金问题解答如下,   
1.应当支付代通知金
2.考核的基础是考核制度,考核的对象是劳动者。你们公司有没有证据证明其制定有考核制度及该制度合法、有效,能否提供对你进行过考核的证据。
  
首先,考核制度属于单位规章制度,其内容、程序要合法,且向全体员工公示后才具有合法性;
其次,要有考核证据,考核结论也要符合该制度的规定;
最后,考核的结果需向被考核的员工公示,听取被考核员工的陈述、申辩并经劳动者签字确认。
  如果做不到以上三点,所谓的“考核”只不过是用人单位一方说了算的,劳动者时时、处处都是被动的,这对劳动者是极不公平的。单位想怎么扣钱就怎么考核,也可以不考核而直接扣发劳动者部分或全部考核工资,这样的“考核”及“考核制度”不符合民法之公平原则,应属无效,用人单位应全额发放劳动者考核工资。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用人单位只可以在三种情况下扣减劳动者工资:

一、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社保、公积金个人负担部分;

二、给单位造成的损失赔偿部分;

三、生效法律文书、人民判决书确认的劳动者应该承担的抚养费、孩子的赡养费。也就是说,满足上述情形之一的属法定可以“扣工资”,除此之外均不可以扣减。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明确规定:“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就本案而言,被告并未举证证明本案争议的绩效考核工资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工资”范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绩效工资显然属于工资(或劳动报酬)的组成部分。“克扣”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即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报酬)。根据该条款规定,公司应当对其减少劳动者劳动报酬承担举证责任,若不能举证,公司的行为就属于克扣工资,依法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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