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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利店里面东西被偷了报警有用吗?

130****3620 云南-昆明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0.04.02 09:23:04 24642人阅读

便利店里面东西被偷了报警有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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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云南-曲靖 咨询解答:10122条

有用,属于入室盗窃,需要追究嫌疑人的刑事责任的。在云南,盗窃公私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较大”起点1500元,或者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或者在两年内盗窃三次,在三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解答满意请好评。

2020-04-02 15:12:26 回复
地区:云南-昆明 咨询解答:32267条

有用,尽快去报警吧,警察及时破案才有可能给你追回损失。

2020-04-02 10:31:53 回复
地区:云南-昆明 咨询解答:14834条

可以先报警,并且积极提供相关线索。

2020-04-02 09:25:15 回复
地区:云南-昆明 咨询解答:16762条

这种情况的话可以查看便利店的监控录像,金额较大的建议报警处理。

2020-04-03 15:02:37 回复

拒收现金是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包括纸币和硬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规定,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8〕第10号指出:在接受现金支付的前提下,鼓励采用安全合法的非现金支付工具,保障人民群众和消费者在支付方式上的选择权。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要求或者诱导其他单位和个人拒收或者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
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解答如下,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在二年内对超市东西盗窃三次以上的,是属于刑法中盗窃罪多次盗窃的情形,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
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的住所盗窃的,应当认定为“入户盗窃”。
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盗窃,或者为了实施违法犯罪携带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盗窃的,应当认定为“携带凶器盗窃”。
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应当认定为“扒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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