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国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自杀不属于工伤,不存在例外情形,而且十六条规定的前提条件是劳动者符合十四条和十五条认定工伤和视同工伤的规定。劳动者因精神失常走丢自杀,既不符合十四条认定工伤的情形,也不属于十五条规定的视同工伤的情形,人社局作为行政机关,只能依法行政,法无授权不可为,因此,人社局只能依据现行的工伤保险条例进行认定。
常关注社会新闻的朋友们,对于杀人之后被鉴定为精神病人这样的新闻情节大概不会陌生。那么精神病人杀人之后算犯法吗?其实这个问题本身不算一个特别复杂的问题。回答起来很简单,不过这个问题它所延伸出来的一些问题,回答起来就要相对复杂一些。
首先,法律保护人的生命权,任何人杀害他人都犯法,都是犯罪行为,不管行为人是不是精神病人。所以精神病人杀人犯法吗?这个问题答案很简单,犯法,而且犯罪。但是精神病人杀人犯法之后承不承担刑事责任,就是另外一个问题了。这个就要结合以前我们介绍到的方式来审查了,首先看年龄,首先看满没满14岁。同时再看他的精神状况是否被鉴定为完全无法辨认和控制自己的行为能力。如果被鉴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人,那么是不用承担刑事责任的。但是如果被鉴定为部分刑事责任能力人,他还是要在相应的程度承担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8条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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