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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孑与別人同居,我可以告她重婚罪坐牢吗?

ask****905 江苏-无锡 同居咨询 2020.03.16 08:56:45 389人阅读

妻孑与別人同居,我可以告她重婚罪坐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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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苏-南京 咨询解答:52385条

婚外情是感情出轨,不行就离婚不是犯罪,属于道德问题不是重婚罪,没有登记结婚啊。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020-03-16 08:59:01 回复
地区:江苏-南京 咨询解答:12321条

可详聊。

2020-03-17 15:03: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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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61496107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江苏-无锡 咨询解答:10760条

这要看是否以夫妻名义同居,否则,不构成重婚最。

2020-03-16 20:52:1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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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68340737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江苏-无锡 咨询解答:16033条

如果对方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对外同居的 则涉嫌重婚罪

2020-03-16 17:41:52 回复
地区:北京-朝阳区 咨询解答:51850条

您好1可以的

2020-03-16 15:26:44 回复
地区:江苏-无锡 咨询解答:49362条

你好同居属于涉嫌重婚罪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2020-03-16 15:05:35 回复
地区:江苏-南京 咨询解答:2545条

你好可以提起刑事自诉告对方重婚。

2020-03-16 10:14: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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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68860382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江苏-无锡 咨询解答:9620条

你好,同居多久了,建议搜集证据再起诉

2020-03-16 09:49: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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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51869808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江苏-南京 咨询解答:18372条

你好,所谓的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2020-03-16 09:48: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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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00512955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江苏-无锡 咨询解答:17308条

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构成重婚罪的,可以报警处理的

2020-03-16 09:47:5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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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94387425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江苏-无锡 咨询解答:1836条

没有登记结婚的不属于重婚罪,可以提起诉讼,如需帮助直接来电说明情况或者添加微信咨询。

2020-03-16 09:30:55 回复
地区:江苏-无锡 咨询解答:1076条

不可以,起诉离婚可以

2020-03-16 09:05: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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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62338086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江苏-苏州 咨询解答:12667条

这个得有证据

2020-03-16 15:47:26 回复
地区:江苏-无锡 咨询解答:5493条

有配偶并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构成重婚罪。你可以根据你自己的情况进行分析。

2020-03-16 11:19:50 回复
地区:江苏-南京 咨询解答:5244条

如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涉嫌重婚罪。

2020-03-16 11:11:40 回复
地区:江苏-无锡 咨询解答:680条

需要证据证明对方是以夫妻名义长期同居,上述是根据现有信息作出的初步判断,信息越多律师的判断越精准,建议直接与我联系,以便更准确的作出分析。

2020-03-16 10:18:12 回复
地区:江苏-无锡 咨询解答:75条

以夫妻名义的话可以

2020-03-16 09:46:42 回复
地区:江苏-南京 咨询解答:4610条

如果和对方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涉嫌重婚。

2020-03-16 09:39:07 回复
地区:江苏-无锡 咨询解答:156条

可以告,但是你方需有相应的证据,证明妻子与别人以夫妻的名义同居,不过建议直接告离婚。

2020-03-16 09:33:01 回复
地区:江苏-苏州 咨询解答:25770条

这要看他们对外名义,建议离婚不建议告重婚罪~

2020-03-16 09:23:41 回复
地区:江苏-南京 咨询解答:1170条

你好,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涉嫌重婚罪。

2020-03-16 08:58:31 回复
地区:江苏-南京 咨询解答:1703条

如果以夫妻名义同居,可以告

2020-03-16 08:57:46 回复
查看其他17位律师回复

修改后的《婚姻法》第46条规定:“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遗弃虐待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这一规定,实质上表明我国婚姻法确立起了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离婚过错赔偿制度源于夫妻一方对他方配偶权的侵害而产生的权利救济,由于我国在婚姻法中没有将配偶权相关内容进行完整地表述,仅在法规中零星地提及了夫妻忠实义务、住所决定权、相互抚助权、共同生育权等配偶权的有关内容,作为对“夫妻互负忠实义务”这一宣言性条款的补充,离婚过错赔偿制度被写入了新婚姻法。过错损害赔偿制度,使有过错一方受到经济上的制裁,使无过错方得到物质赔偿和精神抚慰,有利于维护无过错方的权益,对他人也起到了警示和预防作用,使行为人预见自己的过错行为将产生不利的后果,从而维护婚姻家庭的稳定。  但是该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却不尽人意,还存在着一些不易解决的问题:一是无过错方举证难;二是规定的离婚损害赔偿的过错范围太窄;三是只规定了只有无过错方才有权利提出损害赔偿。在婚姻生活中过错的有无都是相对而言的,如果夫妻一方有规定的过错情形,另一方也有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行为,如卖淫或嫖娼,却可以提出请求过错赔偿,这样就很不公平了,配偶他方也会不服。如果一项法律制度的制定和建立在实施过程中不能达到其所要求的公平和正义,就必须修正和改进。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在实践中不能充分实现其填补损害、抚慰受害方和制裁过错方的作用,笔者认为应从以下方面加以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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