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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怀疑自己遇到网络诈骗要打什么电话?

ask****600 云南-德宏 域名权咨询 2020.02.29 09:36:43 2514人阅读

你好,请问怀疑自己遇到网络诈骗要打什么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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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云南-昆明 咨询解答:1078条

打110,当地派出所会询问你基本情况,会帮你转接到对应的派出所,报案后去做笔录。

2020-02-29 09:39: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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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遇到网络诈骗,应该在第一时间带着证据在案发地报警。
针对或者利用计算机网络实施的犯罪,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的网站服务器所在地,网络接入地,网站建立者、管理者所在地,被侵害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及其管理者所在地,被告人、被害人使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所在地,以及被害人财产遭受损失地。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2020-11-20 13:40:16 回复

解答如下,
1、诉讼离婚需要具备法定的离婚事由且有足够的证据才会被判决离婚。人 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我国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即使提出离婚的一方有过错,只要具备离婚的法定事由,人民也应当判决准予离婚。你描述的案件情况所反映的法律事实“有配偶者与婚外第三人发生婚外情的行为”不属于我国法定离婚条件,除非你的配偶与婚外第三人有“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解释:即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如果仅仅是偶尔或者经常性的婚外性行为不属于此种情况)”的行为才构成法定离婚条件之一。
2、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离婚损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有特定侵权行为导致离婚,另一方当事人有权依法请求的损害赔偿。该损害赔偿包括物质和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具有抚慰离婚中无过错的当事人一方精神痛苦的功能,并最终实现保护合法婚姻关系、保障无过错配偶合法权益的目的。(1)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只能是合法婚姻关系中的无过错方,且必须是由于对方的过错导致离婚的。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仅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但婚内提起过错赔偿是不会受理的,必须是提起离婚诉讼时才会处理;(2)过错内容。在以下过错内容之一时,无过错方才享有请求损害赔偿权: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这不仅是判决离婚的事由,还是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的依据。如果当事人有上述情形之外的其他过错的,无过错方则不得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3、本律师建议:可否通过一定的技巧收取过错方出具的“悔过书”或是在离婚协议书中明确其过错责任等相关证据材料,但注意收集证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尽量不要主动提出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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