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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人员不再当地监狱 刑满释放在哪放

177****2283 浙江 刑事处罚辩护咨询 2020.02.27 09:03:53 357人阅读

服刑人员不再当地监狱 刑满释放在哪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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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浙江-温州 咨询解答:202条

一般来说要先回户籍地。

2020-02-27 15:09:00 回复
地区:浙江-杭州 咨询解答:14797条

你好!服刑监狱这里放

2020-02-27 11:26:26 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当犯罪嫌疑经人民审判被定罪量刑后,如果需要判处拘役、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需要在或服刑,接受管制教育,也就是需要坐牢。只要是刑罚就会有一定的期限,到了判决期限自然就会刑满释放,对于这类人员通常就叫做刑满释放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社会后即恢复自由,不用专门接受司法机关监管。
根据相关规定,各级人民政府的公安、司法行政、劳动、人事、民政等部门和有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为其生活、劳动和接受教育创造必要的条件。
刑释、解教人员接收地公安派出所、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和有关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帮教组织,落实帮教责任,制定帮教措施,刑释、解教人员的亲属应当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帮教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三十五条
罪犯服刑期满,应当按期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三十六条
罪犯释放后,公安机关凭释放证明书无条件为释放人员办理户籍登记。

1)假释的程序与减刑的程序基本一样,即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服刑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审核裁定。 2)有管辖权的人民在受理执行机关提交的案件后,应当组成合议庭来审理。对案件进行审核的主要内容,是审查罪犯是否确有悔改表现和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具体事实,在正确认定事实的基础之上作出是否予以假释的裁定。 3)假释裁定书由审理案件法庭的庭长或主管院长审核签发,可以由直接宣告,也可以委托执行机关代为宣告。 4)应当将假释裁定书附本同时送达原判和服刑人所在劳改单位的。 5)准予假释的裁定要注明假释考验期的起止日期。 对假释裁定,本院院长或上级发现确有错误的,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二条 对于犯罪分子的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的程序进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九条 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依据《罪犯工伤补偿办法(试行)》第七条规定: 罪犯在下列情况下致伤、致残或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从事日常劳动、生产或从事临时指派或同意的劳动的;
  
(二)经安排或同意,从事与生产有关的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的;
  
(三)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指定,但从事有益于工作或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的;
  
(四)在劳动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职业病种类、名称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在生产劳动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经确认其他可以比照因工作、残或死亡享受工伤补偿待遇的。
  你的情况如果符合以上规定之一就应该认定工伤。《罪犯工伤补偿办法(试行)》第九条 规定:罪犯的工伤认定结论由作出。罪犯在劳动过程中发生伤、残或死亡事故,罪犯所在监区应当及时向提出工伤申请报告。应当在收到报告的30日内完成调查取证工作,作出是否定为工伤的决定,并通知罪犯本人或家属。
  依据《罪犯工伤补偿办法(试行)》第十三条规定:
(一)因工伤残的罪犯,被评残为1—4级的,服刑期间,劳动酬金照发。办理保外就医、假释和刑满释放手续的,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相当于36个月、二级32个月、28个月、四级24个月的本人劳动酬金加基本生活费。
(二)因工伤残的罪犯,被评残为5—10级的,服刑期间,安排适当的劳动,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劳动酬金待遇。刑满释放时,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相当于16个月、六级14个月、七级12个月、八级10个月、九级8个月、十级6个月的本人劳动酬金加基本生活费。
  第十四条 规定:罪犯因工负伤,治疗未终结就已刑满释放的,应继续在指定医院治疗。治疗终结后,按规定评定伤残等级,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你如果被认定为工伤,按照以上规定,你就可以得到相应待遇。
  你就按照以上规定办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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