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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网课,没有开课呢,想退款,但是商家不给退,算不算侵犯消费者权益?

150****9200 北京 商品退款纠纷咨询 2020.02.27 01:11:43 1437人阅读

报名网课,没有开课呢,想退款,但是商家不给退,算不算侵犯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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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11201551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北京-东城区 咨询解答:214028条

根据双方合同约定以及实际情况综合判断。一般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主张退还相关的款项,如果一方违约的,可能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存在争议的可以到法院起诉。

2020-02-27 08:50: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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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你好,对于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的回答如下。
一、消费者权利也称消费者权益,是消费主体的权利和利益的合称。消费者利益由多种利益因素构成,主要包括物质经济利益、精神文化利益、安全健康利益、时效利益、环境利益等。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指的是消费者所享有的,由法律、法规确认,受法律、法规保护的权利。
二、常见的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1、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
2、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销售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分量不足的;
3、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商品谎称是正品的;
4、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行为;
5、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6、不以自己真实名称或者标记销售商品的;
7、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的;
8、作虚假的现场演示或说明的;
10、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对商品价值做虚假宣传的;
10.骗取消费者预付款的;
1
1、利用邮购销售骗取价款而不提供或不按约定条款提供商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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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的。经营者有上述行为,消费者可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向经营者提出索赔要求,索取赔偿的数额应按所购买的商品的价格和接受服务的费用双倍返还法。经营者有上述欺诈行为,又拒不接受消费者的赔偿要求,消费者可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提出控告,不能解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法。

2020-11-20 13:12:51 回复
地区:北京-朝阳区 咨询解答:51850条

您好!可以申请的

2020-02-27 14:14:52 回复
地区:北京-朝阳区 咨询解答:219136条

工商或消协解决寻求帮助

2020-02-27 07:40:15 回复
地区:北京-朝阳区 咨询解答:43061条

如果无法协商,可以,诉讼。

2020-03-04 20:17:35 回复
地区:北京-朝阳区 咨询解答:238条

您好,不算侵犯消费者权益,属于合同纠纷,如需帮助,可详聊

2020-02-27 08:47: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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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00512050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北京-东城区 咨询解答:2126条

这要看你和商家签订的合同是如何约定的?

2020-02-27 07:38:20 回复
地区:北京-西城区 咨询解答:1424条

需要看一下协议内容方能确定

2020-02-27 01:38:58 回复
地区:北京-海淀区 咨询解答:11466条

电子合同如何约定

2020-02-27 01:30: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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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践中侵犯消费者权益多数是属于民事违法行为,但如果侵犯消费者权益情节严重的,有可能构成犯罪。《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八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一)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的
(二)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
(三)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
(四)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五)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六)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
(七)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的
(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经营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四十九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五十七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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