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如果已经登记结婚,并在婚后共同生活一段时间,离婚依法是不用退还彩礼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的补充规定
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共有三种情形的需要退还彩礼: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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