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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承担的效力包括哪些

更新时间: 2021-03-01 13:43:01
律师语音内容:

1.第三人取得债务人的法律地位。

2.抗辩权随之移转。

3.从债务一并随之移转。
依《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八十六条规定,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债务有关的从债务。

例如附随于主债务的利息债务,随着主债务的移转而移转于第三人。但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如保证债务不当然随主债务移转于第三人,除非保证人同意。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三条 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

第五百五十四条 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是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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