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语音解答 > 交通事故律师语音解答 > 交通事故类鉴定律师语音解答 > 交通事故人身伤残如何评定

交通事故人身伤残如何评定

更新时间: 2018-10-11 09:55:11
律师语音内容:

1、受害人方自行选择法院认可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残评定。

根据我们的办案经验,当事人自行委托评定的,对方有时不会认可,这是就需要重新向法院申请伤残等级评定。所以,当事人自行委托评定,要考虑对方能否接受。

2、申请人民法院委托评定。

受害人方可在起诉时申请法院委托有资质机构对伤残情况进行评定。对该评定结果,如无特殊情况,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法院在接受申请后一般先征求双方意见,如双方能够协商一致选定评定机构的,则由该机构评定,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机构进行评定。这种情况下伤残鉴定结论很难被推翻,如果对受害者一方不利,则会造成极大的损失。


版权声明:对语音解答及内容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点赞+1 分享
相关律师语音解答
  • 32″

    执行期限的规定有多久

    盛新银律师

    六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执行担保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


    展开
    收听量:845
  • 1′39″

    银行卡怎么改开户行

    盛新银律师

    如果是银行卡的开户行的话是更改不了的。开户行就是你办理银行卡的,银行的哪个支行或分行就是你的开户行。如果你需要更改开户行的话就只能重新到你想要的哪个开户行重新办理一张银行卡就可以了。

    根据我国《银行账户管理办法》,银行账户一般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

    一、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账户。企业的工资、资金等现金的支出,只能通过基本存款账户办理。

    一个企业只能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开户时必须要有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核发的开户许可证。

    二、一般存款账户

    该账户是企业在基本存款账户以外的银行借款转存,与基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不在同一地点的附属非独立核算单位开立的账户。

    该账户可以办理转账结算和存入现金,但不能办理现金支取。

    三、临时存款账户。

    该账户是企业因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的账户。企业可以通过该账户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

    四、专用存款账户。

    该账户是企业对特定用途的资金,由存款人向工行出具相应证明即可开立的账户。

    展开
    收听量:914
  • 50″

    离婚案件立案后下个程序是什么

    盛新银律师

    离婚案件属民事案件。民事案件立案后,就需要答辩、提交证据、证据交换,然后等待法院的审判。刑事案件立案后就还有诸多程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展开
    收听量:638
相关法律知识更多
  • 交通事故身上多处受伤能评几个伤残


    看具体情况定。在一次交通事故中,造成全身多处伤残的,一次鉴定就可以同时对全部的伤残情况进行鉴定,并根据各处的伤残情况来分别确定相应的伤残等级。

    ......
  • 不服交通事故人身伤残评定怎么救济


    按照法律规定,如果是在审判过程中,有足够的证据去证据这个报告存在以下的问题,对这个鉴定报告不服,可以提出。第一个,鉴定报告是出自于不是鉴定的医院或者是鉴定的工作人员不是有相关的鉴定工作资格的。第二个,在受害人或者是原告在鉴定他的受伤程度过程中,不是按鉴定程序的要求进行的等。

    ......
  •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伤残等级评定标准


    人身损害要是造成了他人人身伤残的话,在进行赔偿之前,需要先经过伤残鉴定,确定具体的伤残等级。按照伤残程度,受伤人员伤残等级划分为10级,从第1级(100%)到第10级(10%,每级相差10%。

    ......

相关法律咨询

立即提问
  • 人身损害评残和工伤评残区别有多少

    您好,关于人身损害评残和工伤评残区别有多少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人身损害伤残鉴定和工伤鉴定等级区别,可以归纳为以下四点:r
    一、适用标准不同r人身损害伤残鉴定适用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安部、司法部《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工伤鉴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两个标准比较,人身伤害较工伤严格较多,一般有一级的差异,甚至二级。r
    二、适用法律不同r人身损害赔偿适用《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等法规;工伤赔偿适用《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r
    三、鉴定机构不同r人身损害伤残鉴定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r
    四、对伤残等级的定义不同r人身损害对伤残等级的定义是: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r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的定义是: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

  • 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评残可以做吗?

    可以到有资质的司法鉴定中心去申请鉴定

  • 人身损害评残和工伤评残区别有多少

    您好,关于人身损害评残和工伤评残区别有多少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人身损害伤残鉴定和工伤鉴定等级区别,可以归纳为以下四点:r
    一、适用标准不同r人身损害伤残鉴定适用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安部、司法部《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工伤鉴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两个标准比较,人身伤害较工伤严格较多,一般有一级的差异,甚至二级。r
    二、适用法律不同r人身损害赔偿适用《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等法规;工伤赔偿适用《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r
    三、鉴定机构不同r人身损害伤残鉴定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r
    四、对伤残等级的定义不同r人身损害对伤残等级的定义是: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r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的定义是: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2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

想获取更多交通事故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