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修订后,申请再审期限改为六个月。原《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再审期限为两年。《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
......民事诉讼再审的期限在《民事诉讼法》被修改之后改为了六个月。以前的《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是申请再审的期限为两年。
......民事诉讼再审申请期限为六个月,申请人可以在判决下达以后的六个月进行再审。 申请再审的条件有相关的案件的当事人有足以推翻判决的证据以及原有判决缺乏证据的情形。当事人不服案件的判决,也可以进行上诉。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调查收集,人民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
(八)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九)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十)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
一)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
二)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
三)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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