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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怎么确定

更新时间: 2018-10-11 09:2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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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语音内容:

从各国民诉法确定地域管辖标准来看主要有二个:其一是诉讼当事人所在地(特别是被告的住所地)与法院辖区之间的联系;其二是诉讼标的、诉讼标的物或法律事实与法院辖区之间的联系。根据以上标准,在当事人的所在地、诉讼标的等在某一法院辖区内时,诉讼就由该法院管辖。我国民事诉讼法合同纠纷地域管辖亦同样适用前述标准。

我国民事诉讼中的法院管辖分为地域管辖、级别管辖、专属管辖、选择管辖、协议管辖等多种。地域管辖又分为一般地域管辖与特殊地域管辖,一般地域管辖是指以当事人所在地与法院的隶属关系来确定,管辖原则以被告所在地为来确定;特殊地域管辖是指被告住所地、诉讼标的所在地、法律事实发生地来确定管辖法院,其中包括因合同纠纷产生的管辖。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怎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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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约定管辖法院的意思表示必须通过书面方式表达出来;形式可以是合同中的协议管辖条款,也可以是在诉讼前达成的选择管辖的协议。

    2、选择的管辖法院的范围是限定的,即只能是在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中进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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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发星律师

高发星律师

山东博睿(淄博)律师事务所

高发星律师,担任山东博睿(淄博)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对于劳动争议案件、公司债权债务纠纷、交通事故等侵权责任纠纷、经济合同纠纷有自己独到的见解及思考。本人曾在某大型国企工作几年,对于公司管理及风险防控有较深认识。身为律师,当以法为业、以律为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努力在法律的框架内,用法律武器为当事人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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