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支付经济补偿金有哪些情形?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劳动者权益的;等等。
......哪些情形需要支付经济补偿?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劳动者权益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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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情况如下:
一、劳动者因为单位存在过错情形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单位因为法定情形我过错辞退劳动者的。
四、单位依法进行裁员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到期没有续签的。
六、因为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或者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您好,关于单位能经济性裁员的情形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当企业经营困难、资不抵债,甚至濒临破产的情况下,有必要裁员时,用人单位可以适当减员,提高效率。但为了防止用人单位以经营状况严重困难为借口任意裁减职工,引发严重的社会问题,《劳动合同法》第41条第1款规定了经济性裁员的条件,除此之外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裁员。
1、经导致经济性裁员的事由限定为以下四项:
(1)依据《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2、在裁员人数上,规定为用人单位的裁减人数达到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属于经济性裁员。
1、经双方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或者职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应根据职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但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2、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3、劳动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又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按职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4、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应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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