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语音解答 > 公司经营律师语音解答 > 公司设立律师语音解答 > 设立外商独资企业要求是什么

设立外商独资企业要求是什么

更新时间: 2020-05-27 16:12:30
00:00 1′31″

律师语音内容:

1、注册外资公司时要提交股东的身份证明,外国企业要提交经过公证的合法开业证明,外国个人要提交经过公证的护照。

2、外资公司如果要设立监事会,需要有三名成员,如果不设立,只需要设立一名监事,此人可以是外国人或者中国大陆居民,也要提交身份证明。

3、外资公司也可以设立董事会,如果不设立,就需要一名执行董事,也可以是外国人或者大陆居民。

4、根据《新公司》法规定,注册外资公司,需要实际出资,外国投资者要将注册资金打入外资公司外汇账户,由专业会计事务所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

5、外资公司的经验范围必须要明确,业务范围不能超过公司经营范围

6、公司注册地址是商务办公地址的需要提供租赁合同、发票、房产证复印件等。

7、公司注册成立需要向工商管理部门提交公司章程

8、公司审批时,需要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

9、公司进行财务登记时,要提交一名财务人员的信息,包括身份证复印件、会计上岗复印件以及照片。

10、公司要设立一名法人,法人可以是股东,也可以聘请。

公司法》第七条 营业执照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版权声明:对语音解答及内容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点赞+1 分享
相关律师语音解答
  • 32″

    执行期限的规定有多久

    盛新银律师

    六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执行担保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


    展开
    收听量:845
  • 1′39″

    银行卡怎么改开户行

    盛新银律师

    如果是银行卡的开户行的话是更改不了的。开户行就是你办理银行卡的,银行的哪个支行或分行就是你的开户行。如果你需要更改开户行的话就只能重新到你想要的哪个开户行重新办理一张银行卡就可以了。

    根据我国《银行账户管理办法》,银行账户一般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

    一、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账户。企业的工资、资金等现金的支出,只能通过基本存款账户办理。

    一个企业只能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开户时必须要有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核发的开户许可证。

    二、一般存款账户

    该账户是企业在基本存款账户以外的银行借款转存,与基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不在同一地点的附属非独立核算单位开立的账户。

    该账户可以办理转账结算和存入现金,但不能办理现金支取。

    三、临时存款账户。

    该账户是企业因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的账户。企业可以通过该账户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

    四、专用存款账户。

    该账户是企业对特定用途的资金,由存款人向工行出具相应证明即可开立的账户。

    展开
    收听量:914
  • 50″

    离婚案件立案后下个程序是什么

    盛新银律师

    离婚案件属民事案件。民事案件立案后,就需要答辩、提交证据、证据交换,然后等待法院的审判。刑事案件立案后就还有诸多程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展开
    收听量:638
相关法律知识更多
  • 北京外商独资企业设立流程是怎样的


    1、拟定新公司查名。2、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批复。3、外商投资企业工商登记。4、公章的刻制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税务登记证申请。

    ......
  • 外资收购外商独资企业吗?


    外资是可以收购外商独资企业的。这里外商独资企业转让的话分两种情况 1、是改成中外合资企业,可以享受外商优惠政策2、是改成内资企业 有两种情况就是:1、股份给30%给外商,保留法人地位,享受优惠政策 而是股份全部转移内资的,不享受优惠政策。

    ......
  • 外商独资企业和外企是一回事吗


    1、外商独资和外企不是一回事,外企包括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三种形式,外商独资是外企的一种形式。2、企业性质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即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联营企业、三资企业、私营企业及其他企业。

    ......

相关法律咨询

立即提问
  • 外商独资企业设立程序

    一、申报程序
    外商独资企业投资者或其授权代理人提出申请报告——关于申请设立外资企业的书面答复(管委会)——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工商局)——报送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外资企业章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材料——关于章程、可行性报告、董事会名单的批复(管委会)——领取企业代码(技术监督局)——领取批准证书(管委会)——领取营业执照(工商局)
    二、申报材料  
    1、外商独资企业设立程序需要设立企业提供申请书(原件,一式四份);      
    2、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一式二份);      
    3、外资企业章程(原件,一式二份);    
    4、外资企业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名单(原件,一式二份);      
    5、外国投资者的工商登记证明文件(中英文,复印件,一式四份)、资信证明文件(中英文,复印件,一式二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中英文,复印件,一式二份);      
    6、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及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一式二份);  
    7、需要进口的物资清单;      
    8、其他需要报送的文件。
    (两个或两个以上外国投资者共同申请设立外资企业,应报送其签订的合同副本)
    备注      
    1、外国投资者以人民币出资,应为其从中国境内举办的其他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的利润,并出具当地外汇管理部门及财税部门的确认意见;      
    2、外国投资者以工业产权、专有技术作价出资的,需报送该项目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的有关资料,包括所有权证书的复印件、有效状况及其技术性能、实用价值、作价的计算根据和标准等,作为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的附件;      
    3、外国投资者以机器设备作价出资的,需提供设备清单及商检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4、特殊项目所需的其他文件。
    三、工作时限
    审核:受理企业申报材料后,申报材料是否齐全、内容是否符合审批规定等审批内容的审核,自受理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完成,需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发出审核意见通知书;
    转报:限制项目和限额以上项目,经审核符合审批规定,向上级审批部门上报,在二个工作日内完成;
    批准:经审核,符合审批规定的项目,在收到上述申报材料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可行性报告、章程及有关附件的审批;
    颁发批准证书:企业在取得技术监督局核发的企业代码赋码,批准证书的颁发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

  • 外商独资企业设立限制

    申请设立外资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批准:
    1、有损中国主权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2、危及中国国家安全的;
    3、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
    4、不符合中国国民经济发展要求的;
    5、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

  • 现在能否设立外商独资商业企业

    立外商独资商业企业的要求
    1、注册外资公司时要提交股东的身份证明,外国企业要提交经过公证的合法开业证明,外国个人要提交经过公证的护照。
    2、外资公司如果要设立监事会,需要有三名成员,如果不设立,只需要设立一名监事,此人可以是外国人或者中国大陆居民,也要提交身份证明。
    3、外资公司也可以设立董事会,如果不设立,就需要一名执行董事,也可以是外国人或者大陆居民。
    4、根据《新公司》法规定,注册外资公司,需要实际出资,外国投资者要将注册资金打入外资公司外汇账户,由专业会计事务所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
    5、外资公司的经验范围必须要明确,业务范围不能超过公司经营范围。
    6、公司注册地址是商务办公地址的需要提供租赁合同、发票、房产证复印件等。
    7、公司注册成立需要向工商管理部门提交公司章程。
    8、公司审批时,需要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
    9、公司进行财务登记时,要提交一名财务人员的信息,包括身份证复印件、会计上岗复印件以及照片。
    10、公司要设立一名法人,法人可以是股东,也可以聘请。
    11、《公司法》第七条 营业执照、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解答律师
卫萧律师

卫萧律师

湖北罡泽律师事务所

卫萧律师,,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系,获得法学学士学位,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湖北省律师协会会员。该律师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从事法律服务工作至今,接触过大量的婚姻、交通医疗、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及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等诉讼案件,积累了丰富的法律服务经验。

最新精选解答 最新视频解答
猜你喜欢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2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

想获取更多公司经营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