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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处罚原则的原则是什么

更新时间: 2019-02-13 13:4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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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刑事犯罪的处罚的原则


    1、罪刑法定原则。我国刑法第3条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2、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我国刑法第4条规定:“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3、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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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犯罪的处罚原则


    单位犯罪的两罚制刑法对单位犯罪在绝大部分情况下采取两罚制。在两罚制中,对单位是判处罚金,判处罚金采取无限额罚金制,即对罚金的数额未作规定。在两罚制中,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是判处刑罚,这里的刑罚包括自由刑与罚金,主要是自由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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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处罚法原则的含义是什么?


    处罚法定原则主要包括三层含义:1)法无明文规定不罚,即行政处罚必须依据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2)行政处罚原则上是由行政机关实施的处罚。3)行政处罚应当符合法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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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治安处罚处罚原则的基本原则

  • 行政处罚决定原则是哪些行政处罚原则?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一、法定原则,处罚法定原则是行政合法性原则在行政处罚行为中的集中体现。
      
    二、三公原则: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处罚公开原则是指行政处罚的依据及处罚中的有关内容必须公开。处罚公正原则要求不能违反公正的程序。处罚公平原则要求行政主体在行政处罚中必须依法裁判,公平地处罚违法行为人。既不能同等情况给予不同处罚,也不能不同情况给予相同处罚。
      
    三、适应违法行为原则
      实施的行政处罚,必须与受罚人的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相适应,亦即行政处罚的种类、轻重程度及其减免均应与违法行为相适应。
      
    四、一事不再罚原则
      一行为不再罚原则应在四个层面上运作。
    (1)一行为不再理。
    (2)一行为不再罚。
    (3)一行为不再同种罚。
    (4)一行为不得两次以上罚款。
      
    五、结合教育原则
      行政处罚是法律制裁的一种形式,但又不仅仅是一种制裁,它兼有惩戒与教育的双重功能。处罚不是目的,而是手段,通过处罚达到教育的目的。行政机关在行政处罚的适用中应当始终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
      
    六、民事刑事责任适用原则
      民事刑事适用原则是指不免除民事责任、不取代刑事责任的原则。行政相对方因违法受到行政处罚,其违法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法行为严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得以已给予行政处罚而免于追究其民事责任或刑事责任。因为行政制裁与民事制裁、刑事制裁的性质及对象等是不同的。
      
    七、申诉和赔偿原则
      相对方对行政主体给予的行政处罚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有权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相对方因违法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提出赔偿要求。在行政处罚中必须提供充分的救济,才能真正保障相对方的权利。
      八处罚追究时效原则
      自违法行为终止之日算起,二年内未追究责任的不再处罚。单行条例中另有规定的依规定。

  • 行政处罚合理原则的主要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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