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语音解答 > 劳动纠纷律师语音解答 > 劳动保障律师语音解答 > 怀孕期间被公司辞退有赔偿吗

怀孕期间被公司辞退有赔偿吗

更新时间: 2018-10-08 17:50:39
律师语音内容: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女性职员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由此,按照《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和《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妇女在怀孕期、哺乳期间,单位不能解除其劳动关系,妇女在怀孕期、生育期和哺乳期等“三期”未满前,劳动合同期限应顺延。

版权声明:对语音解答及内容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点赞+1 分享
相关律师语音解答
  • 3′5″

    新劳动法关于辞退员工的规定是什么

    刘双律师 咨询我

    根据现行《劳动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一)双方协议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种情况下,不问解除的事由,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又分三种。

    1、用人单位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况,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a、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b、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c、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d、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e、被劳动教养的。

    2、用人单位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才能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发生下列情况,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a、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b、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c、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根据上述情况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3、经济性裁员。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出现下列情况,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a、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

    b、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用人单位根据上述情况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c、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展开
    收听量:820
  • 32″

    执行期限的规定有多久

    盛新银律师

    六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执行担保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


    展开
    收听量:845
  • 1′39″

    银行卡怎么改开户行

    盛新银律师

    如果是银行卡的开户行的话是更改不了的。开户行就是你办理银行卡的,银行的哪个支行或分行就是你的开户行。如果你需要更改开户行的话就只能重新到你想要的哪个开户行重新办理一张银行卡就可以了。

    根据我国《银行账户管理办法》,银行账户一般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

    一、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账户。企业的工资、资金等现金的支出,只能通过基本存款账户办理。

    一个企业只能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开户时必须要有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核发的开户许可证。

    二、一般存款账户

    该账户是企业在基本存款账户以外的银行借款转存,与基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不在同一地点的附属非独立核算单位开立的账户。

    该账户可以办理转账结算和存入现金,但不能办理现金支取。

    三、临时存款账户。

    该账户是企业因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的账户。企业可以通过该账户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

    四、专用存款账户。

    该账户是企业对特定用途的资金,由存款人向工行出具相应证明即可开立的账户。

    展开
    收听量:914
相关法律知识更多
  • 怀孕期间不能被公司辞退么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正常情况下公司是不能随意辞退的,劳动合同法保障了女职工的生育权,包括怀孕期间,产期,还有哺乳期之内,单位单方面的解除劳动合同都是违法行为,可是怀孕的女职工也没有资格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特定情况下公司依然可以开除。

    ......
  • 试用期期间怀孕公司能辞退吗?


    试用期期间怀孕公司是不能辞退的,如果是用人单位强行辞退的话,是需要支付相应的赔偿金的。女职工在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

    ......
  • 怀孕期间被公司辞退怎么赔偿


    员工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且支付工资损失到合同再继续履行时。若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劳动合同到期,则仲裁或法院会撤消用人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决定,认定双方劳动合同终止,并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到劳动合同终止之日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该补偿金应为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08以前工作的年限不计算,从08年开始计算)

    ......

相关法律咨询

立即提问
  • 怀孕了公司可以辞退怀孕孕妇吗

  • 怀孕三个月被辞退,劳动法怀孕辞退赔偿是多少

    你好,怀孕期间,用人单位除非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以外条款辞退劳动者的,都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你现在可以的选择是:
    1,继续劳动合同,公司必须回复劳动关系并支付相应的工资待遇和保险
    2,如果是公司单方面辞退你,你确实是被辞退前怀孕的,赔偿部分既可以和单位协商,也可以通过仲裁的方式主张 包括:工资待遇(三期内的正常工资待遇),生育保险待遇,社会保险待遇等 一般来说,关于生育保险和社会保险待遇,如果地方医保政策将自由职业者的生育保险待遇纳入医保范畴(即自由职业者无法个人缴纳生育保险,但可以通过缴纳医保一定期限,生育部分由医保支付),则只能主张社保待遇,即社保缴费部分,然后你自己缴纳社保,享受待遇。 工资待遇一般以劳动者被辞退前十二个月的平均收入来计算,一般是按照基本工资和固定奖金等计算,大额的销售提成等额外收入有时候不一定会计入工资待遇里。

  • 孕妇怀孕了公司可以辞退孕妇吗,我怀孕了就在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出现严重的经营困难的,在听取职工意见,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并向员工支付法律规定的经济补偿金后,可以裁减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你的劳动合同延续到孕期、产期、哺乳期期满才届满。违法解除合同的话,需要赔偿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2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