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语音解答 > 诉讼仲裁律师语音解答 > 办案流程律师语音解答 > 监视居住能否提前解除

监视居住能否提前解除

更新时间: 2019-12-24 16:52:54
律师语音内容:

可以提前解除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具体时间根据案情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审核,检察长决定。监视居住对哪些人适用?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主要适用于以下情况:

一,根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涉嫌的犯罪的性质情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至于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六百一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有关机关提出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书面建议:
(一)案件证据发生重大变化,不足以证明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行为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为的;
(二)案件事实或者情节发生变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独立适用附加刑、免予刑事处罚或者判决无罪的;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新的犯罪,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串供,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自杀或者逃跑等的可能性已被排除的;
(四)案件事实基本查清,证据已经收集固定,符合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条件的;
(五)继续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羁押期限将超过依法可能判处的刑期的;
(六)羁押期限届满的;
(七)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变更强制措施更为适宜的;
(八)其他不需要继续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情形。
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书应当说明不需要继续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理由及法律依据。

版权声明:对语音解答及内容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点赞+1 分享
相关律师语音解答
  • 27″

    证据不足被监视居住如果找到新的证据会不会直接批捕

    吴敬律师

    一般证据不足检察院不批捕后,公安机关一般变更为取保候审,如果变更为监视居住,说明本案当事人采取取保候审不足以防止其社会危害性或案件重大,但是某项关键证据需要补充侦查,
    如果证据补充完毕后,公安机关可以再次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

    展开
    收听量:825
  • 32″

    执行期限的规定有多久

    盛新银律师

    六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执行担保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


    展开
    收听量:845
  • 1′39″

    银行卡怎么改开户行

    盛新银律师

    如果是银行卡的开户行的话是更改不了的。开户行就是你办理银行卡的,银行的哪个支行或分行就是你的开户行。如果你需要更改开户行的话就只能重新到你想要的哪个开户行重新办理一张银行卡就可以了。

    根据我国《银行账户管理办法》,银行账户一般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

    一、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账户。企业的工资、资金等现金的支出,只能通过基本存款账户办理。

    一个企业只能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开户时必须要有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核发的开户许可证。

    二、一般存款账户

    该账户是企业在基本存款账户以外的银行借款转存,与基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不在同一地点的附属非独立核算单位开立的账户。

    该账户可以办理转账结算和存入现金,但不能办理现金支取。

    三、临时存款账户。

    该账户是企业因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的账户。企业可以通过该账户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

    四、专用存款账户。

    该账户是企业对特定用途的资金,由存款人向工行出具相应证明即可开立的账户。

    展开
    收听量:914
相关法律知识更多
  • 监视居住开庭前收监不?


    被监视居住开庭当天是否收押,还要由法院决定。从司法实务来看,如果可能判处实刑的,一般会收押。如果可能判处缓刑的,一般不会收押。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
  • 适用监视居住的前提条件有哪些


    在符合逮捕条件的时候,同时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进行监视居住。1、身患严重疾病,不能自理生活。2、正在怀孕或者需要对自己不满1周岁的孩子进行哺乳的女性。3、是生活无法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4、因为案件存在特殊情况或者办案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更为适宜的。

    ......
  • 监视居住前是否要刑拘


    监视居住是本身就是一种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监视居住前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首先看“开庭结果”,如果会判实刑,开庭前会收监,如果是缓刑以下,就不收监了。

    ......

相关法律咨询

立即提问
  • 解除监视居住的前提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根据我国新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是否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或检察院决定。
    同时,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共同居住人及其聘请的律师以外的其他人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公安机关执行监视居住时,如果发现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违反上述规定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情节严重的予以逮捕。

  • 监视居住能提前解除吗

    您好,针对您的监视居住能提前解除吗问题解答如下, 被监视居住的人如果违反了法定的义务的,可以提前解除监视居住,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七条 被监视居住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
    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 监视居住到期后,会自动解除监视居住吗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2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

想获取更多诉讼仲裁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