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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拆迁赔偿款有儿媳妇的吗

更新时间: 2020-05-14 15:26:24
律师语音内容:

农村房屋拆迁通常跟户口挂钩,具体分两种情况来分析,

第一种,儿媳嫁进门,户口迁入婆家,迁入之后婆家房屋遇到拆迁,因为儿媳已经成为了婆家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所以儿媳也能获得相应的拆迁补偿

第二种,儿媳户口未迁入婆家,但长期在婆家居住,也履行了婆家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关义务,那么儿媳事实上已经成为了婆家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应当获得相应的拆迁补偿。

当然,既然政策上儿媳都能够享受,那么补偿款支付到家庭后,家庭内部分配时,儿媳妇也应该享受。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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