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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认定虚假诉讼罪

更新时间: 2019-12-20 16:11:13
律师语音内容:

虚假诉讼是指民事诉讼的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合谋编制虚假事实和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利用法院的审判权、执行权,非法侵占或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财产或权益的诉讼行为。

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虚假诉讼进行认定:

1、虚假诉讼行为人侵害的是第三者的合法权益,而不是诉讼相对方的权益。

2、虚假诉讼是指民事诉讼的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合谋编制虚假事实和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利用法院的审判权、执行权,非法侵占或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财产或权益的诉讼行为。

3、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单位或者个人。

4、主观上只能是故意。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一)致使人民法院基于捏造的事实采取财产保全或者行为保全措施的;
(二)致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干扰正常司法活动的;
(三)致使人民法院基于捏造的事实作出裁判文书、制作财产分配方案,或者立案执行基于捏造的事实作出的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的;
(四)多次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
(五)曾因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被采取民事诉讼强制措施或者受过刑事追究的;
(六)其他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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