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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更新时间: 2018-09-19 16:3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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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语音内容: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需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才能成立犯罪,情节是否严重,也是检察机关决定是否立案予以追诉的标准。那么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立案标准具体是什么呢?根据1999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关于人民检察院何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是指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

(一)枉法裁判,致使公民财产损失或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财产损失重大的;

(二)枉法裁判,引起当事人及其亲属自杀、伤残、精神失常的;

(三)伪造有关材料、证据,制造假案枉法裁判的;

(四)串通当事人制造伪证,毁灭证据或者篡改庭审笔录而枉法裁判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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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律师
孙欢欢律师

孙欢欢律师

黑龙江铭昊律师事务所

孙欢欢律师,黑龙江铭昊律师事务所股权合伙人律师,铭昊律师学院院长,刑事部部长,齐齐哈尔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彩虹街道法律辅导员,齐齐哈尔市旅游协会法律顾问。自2013年1月开始至2018年一直担任齐齐哈尔市广播电台《律师在线》栏目嘉宾律师。2023年至今一直担任齐齐哈尔市交通广播《鹤城大律师》栏目嘉宾律师。2021年荣获2016年-2020年“七五”普法齐齐哈尔市先进个人称号。2021年荣获齐齐哈尔市优秀法律援助律师称号,2023年荣获优秀党员律师称号,2023年荣获齐齐哈尔市律师协会法律文书大赛二等奖。研究生学历,毕业于燕山大学诉讼法学专业。擅长业务领域为刑事辩护,被害人代理,交通事故,保险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等。孙欢欢律师执业多年来一直本着“踏踏实实做事,本本分分做人”的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不仅业务过硬且责任心强,被铭昊律师事务所评为当事人最满意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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