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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更新时间: 2021-03-17 22: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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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语音内容:

        根据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五十六条规定 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五十七条 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第五十八条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十九条 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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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律师
王怡然律师

王怡然律师

黑龙江朗信银龙律师事务所

王怡然律师,法学硕士,国际注册高级私人财富管理师(SPWM)、法务会计师,哈尔滨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委员、商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民革党员,民革企业家联合会理事,黑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调解员,黑龙江省日报社、龙头新闻栏目组《以案说法》特邀法律专家,全国百强所黑龙江朗信银龙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王怡然律师曾任黑龙江省司法厅法律顾问,专注于从事民商事、企业法律风险防控、金融以及家族财富传承方向的法律服务。现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国家开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龙江银行七台河分行、上海非得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等大型金融机构、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并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王怡然律师执业至今,代理数百起案件,其中包括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集团诉讼案件、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集团诉讼案件、中煤龙化股份有限公司的集团诉讼案件、深圳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侵犯名誉权案件、恒大集团公司旗下子公司集团诉讼纠纷案件、中色十二冶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江苏奥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中化集团黑龙江省石油化工机械厂合同纠纷等标的额巨大的重大疑难案件,为当事人挽回损失数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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