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写明标题净身出户协议书,其次,写明男女双方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等信息,以及双方的婚姻状况,财产归属问题、抚养权、抚养费、探望权等详细事项,最后,男女双方签字盖章,以及协议时间。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写清楚双方约定内容a、离婚协议书中约定的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b、离婚协议书中的内容,不得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益;c、离婚协议书中的内容,不得剥夺或限制双方任何一方的合法权利。
......
1、“夫妻忠诚协议”不得有限制、侵犯另一方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内容,如限制离婚自由、人身自由等,类似条款即使约定,也是无效的。另外也不能约定剥夺孩子的抚养权或者剥夺另一方的探视权因为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是以考虑孩子利益为着眼点,探望是父母的权利也是义务,不能将剥夺抚养权、探望权作为对过错方的惩罚。
2、协议约定的关于对家庭财产的分配,不能影响另一方的基本生活。
3、“夫妻忠诚协议”可以约定一方“不忠”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赔偿款,但是约定的赔偿数额要符合家庭经济的实际情况,约定明显过高,法院往往不会支持。
4、依据“忠诚协议”分割财产,需要提供另一方“不忠诚”的证据,所以在婚姻出现问题的时候,要有“保留证据”的意识。上述案例中有8例,就是因为举证不足不予以支持“忠诚协议”的。
5、不要在“抓奸现场”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忠诚协议”,要“出轨方”立刻签。这会被认为是在“胁迫”状态下所签,不具有法律效力。
6、根据我国的司法实践,“忠诚协议”一般是判决离婚时才有可能支持。不离婚只要求按协议赔偿的,法院一般不会立案,即使立案一般都不会支持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如果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了一方自愿放弃一切财产,并且双方签字兵办理了离婚登记,那么,此条款有效,属于对自己财产的自愿处分,与忠诚协议中的条款性质不一样,如果签订之后,一方反悔不履行,另一方可以向,协议书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因为签订《离婚协议书》属于夫妻双方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依法设立、变更、中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合法行为,在不违背法律的强制性和禁止性规定的前提条件下,是双方达成明确的离婚意思表示,并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务承担达成一致的书面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九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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