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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玩忽职守立案标准

更新时间: 2018-08-14 15:41:57
律师语音内容: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实施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之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立案。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一、造成一人死亡,或者重伤三人以上,或者重伤两人,轻伤四人以上,或者重伤一人轻伤七人以上,或者轻伤十人以上的。

二、导致2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

三、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5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5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75万元以上的。

四、造成公共财产或者法人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3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

五、虽未达到三四两项数额标准,但三四两项合计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或者合计直接经济损失不满30万元,但合计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

六、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产,停业一年以上的或者破产的。

七,海关外汇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100万美元以上外汇被骗购或者逃汇1000万美元以上的。

八、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九、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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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国家、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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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侵犯的客体不同。玩忽职守罪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重大责任事故罪侵犯的客体则是作为公共安全一部分的企业、事业单位的生产、作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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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构成玩忽职守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一年,每增加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六个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情节较轻,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或拘役刑:
    (一)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10人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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