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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中合同标的是什么

更新时间: 2020-12-21 17: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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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语音内容:

合同标的一般是指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按照性质划分有以下几种,第一属于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第二,属于提供工作成果的合同。第三属于提供劳务的合同。第四其他合同。

那么仓储中合同的标的是什么呢?显然它是属于提供劳务的合同仓储。保管合同是属于提供劳务的合同,提供劳务的合同,因此仓储合同的标的就是这个仓储行为,仓储行为或提取仓储物的行为。这个就是仓储合同的标的。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

【特定地点风险转移规则】
出卖人根据合同约定将标的物运送至买受人指定地点并交付给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负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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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大文律师

任大文律师

四川中星律师事务所

任大文律师,四川中星律师事务所刑事部和合同事务部主任律师,法学中文双本科学历,前法官现律师,执业31年,现为专业刑辩律师,资深民法、婚法、合同法、工程建设律师。成都市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专注:刑事辩护、取保候审、各类合同法律事务[程建设法律事务、婚姻家庭法律事务、公司法律事务、企业法律顾问及企业刑事、民事风险防控、企业并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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