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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性土地转让合同

更新时间: 2021-02-25 10:19:13
律师语音内容:

根据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214条的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可以续租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至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根据以上规定,可以知道土地转让合同,不能永久转让。但是如果签署了永久转让的合同,并不代表整个合同都是无效的,而是只超过了承包期限,或者超过20年使用期限的,这一部分是无效的。在这承包期内或者没有超过20年的部分,这个合同仍然是有效的,只是不能签署永久性转让土地承包合同而已。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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