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刑后监狱分配的规定在我国的相关法律中是没有明确规定的,需要根据当地监狱的情况进行合理的安排。在司法实践中,除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内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外,其他罪犯由人民法院送往监狱进行集训,然后由各省监狱根据所辖监狱的押犯情况进行分配。
......在司法实践中,除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内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外,其他罪犯由人民法院送往监狱进行集训,然后由各省监狱根据所辖监狱的押犯情况进行分配。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判刑后并不一定是按户口分配监狱,具体的分配规则在现行法律规范之中并没有明确的规定。特定公民在被法院判处有期、无期徒刑、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之后,需要根据当地监狱的情况进行合理的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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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期间申诉是你的权利,减刑要看你是否符合减刑条件,申诉不会影响减刑。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刑法》
第七十八条 【减刑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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